招 标 编 号:赣市招[2008]015号
加 入 日 期:****.**.**
截 止 日 期:****.**.**
招 标 代 理:
地 区:赣州市
内 容:
招标编号:*************
*、***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的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装饰改造工程已由赣 /号核准立项、 / 准予建设。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,择优选定承包人。
*、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:
⑴项目性质 房屋装饰改造 ⑵工程规模 ****㎡ ⑶结构类型子 砖混 ⑷层数与高度 六层 ⑸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内土建、装饰装修、水电安装 ⑹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⑺项目总投资 **万元 ⑻资金来源及性质 自筹 ⑼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⑽计划开工日期为 **** 年*月**日,竣工日期为 **** 年* 月 **日,总工期 ** 日历天;⑾工程建设地点 ******渡口路*号 ⑿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或 / 级优良工程奖。
*、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:
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装饰施工三级以上(含三级)以上资质,房屋建筑装饰三级以上(含三级)项目经理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,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。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。
*、资格审查方式、条件、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:
(*)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(即截标后资格审查)。
(*)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(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):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经理(注册建造师)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,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(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,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),并附本人身份证⑥***范围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(或其授权机构)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***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,否则,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。
*、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、地点和方式及费用:
凡符合上述第*条和第*条第(*)小点的规定,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,请于****年*月 *日*:**-**:**时到***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发售处(***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)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,招标文件等资料购买费每份***元,施工图纸成本费每份***元,招标投标软件使用费***元,均售后不退。
*、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:
有关本项目招标投标的其它事宜,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。
招标人:***交警支队直属大队 法定代表人: 罗军
办公地址:******张家围**号 邮政编码:****** 联系电话:****-*******
招标代理机构:**康正昭和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: 谢燕春
办公地址:***厚德路姚府里**号 邮政编码:******
联系电话:*********** 联系人: 毕筱衠
招投标监督单位:***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
受理投诉电话:****-*****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