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 标 编 号:**********
加 入 日 期:****.**.**
截 止 日 期:****.**.**
招 标 代 理:**********
地 区:宁都县
内 容:
***********中小学图书一批招标公告
(一)项目编号:***********
(二)项目内容: 中小学图书一批,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 “采购项目要求”。
(三)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:
*、应符合《中华人民**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;
*、具备生产(经营)所投项目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(注册资金 *** 万元〈含〉以上)和税务登记证副本。
*、具有合法有效的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(复印件加盖公章)。
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,上述第二项资质原件开标时必须验证。
(四)报名时间、 地点:****年 * 月 **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内到***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不记名购买标书(也可在网上下载)。标书售价 *** 元/份,售后不退。
(五)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、地点:****年 * 月 ** 日 下 午 * 时**分,***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(县工行五楼),其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(递交标书时必须出示报名收据)。
(六)投标方式:投标人可选择品目投标,但所投品目必须完整、不允许只投其中某一项,否则,该投标将视为废标。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。
(七)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: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 方式向招标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 伍仟元整,否则投标无效。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。中标者按中标金额的*%缴纳履约保证金,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予以无息退还(户名:***招投标中心;开户行:***工商银行;帐号:*******************)。
(八)验收: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,并出具由单位法人签发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。
(九)付款方式:用户单位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中标通知书、验收报告、发票复印件、合同等向中标人支付货款。
(十) 澄清与修改: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,请于**** 年 * 月 ** 日**:**时前以书面形式(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、单位名称、联系人及电话)传真或送达到***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,逾期不予受理;招标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,并于****年 * 月 ** 日将答疑结果公布在**招投标网、**招投标网、**政务网上。??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,该信息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。
(十一)联系方法:有关此次招标事宜,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***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。
地址:*****镇博生西路**号(工商银行二楼)
电话、传真:****-******* 联系人:曾女士 邱先生
邮箱:***********